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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上章改動很大,建議重看接劇情】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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·沈翊“那凜凜小姐,我算什么?”
·桃凜“你?”
剛才還含笑的雙眸,聽聞沈翊此話時驀地褪去笑意,泛起幾許慍怒,嬌氣的瞪了他一番,伸出食指用力抵在他左胸膛。
·桃凜“你不是日日喊嚷著要自由的、只睡不負責的死渣男嗎?”
桃凜咬牙切齒,多給沈翊加了好幾個莫須有的罪名tag,聽的他不禁笑出聲來。
七年前,也正是他因自己的畫間接害死一名警察,被迫贖罪棄掉自己心愛的畫像那時。頗有偶像劇風范地,他和桃凜分了手。
聲稱自己是片廢墟,桃凜比他小幾歲,所以說她不該與他一個殺人犯有染,她才剛開啟的少女青春更不該與他有牽連,她該走更遠的路。
那時的他,著名的天才畫師,性格孤傲,叛逆囂張,縱使被關(guān)進審訊室里也是一副玩世不恭的模樣。
而桃凜,自幼便被父母嚴厲管控,束縛在牢籠中無法掙脫的乖乖女,從小到大只能按部就班地成長。
人總是會愛上自己缺失的那一部分,而沈翊身上那份特有的壞痞、不羈、灑脫等等,令她著迷,所以十幾歲的桃凜曾一度深深陷在他身上。
那時沈翊總想,桃凜一個富家嬌千金,從小到大受過的苦或許也只有和他在一起,常在海邊陪他吹冷風,為了來見他和父母絞盡腦汁想理由,以及分手時掉過的眼淚。
他覺得他與她不該同路的,自從畫像事件后,他剪掉了自己的長發(fā),燒掉了自己所有的畫,不再去海邊那處常與桃凜待在一起的廊洞。
七年間的每一日他都覺得自己會慢慢忘掉那個嬌蠻任性、習慣向他無理取鬧、曾發(fā)誓愿陪他一同吃苦的嬌小姐,可每一次強迫自己忘記的后果便是又一次的想念加劇,記憶猶深。
后來沈翊開始后悔了,聊天界面的紅色感嘆號,打不通的陌生號碼,夢里熟悉的身影,掉落在自己手心的淚,都代表著桃凜從他的全世界消失,了無蹤跡。
他常常感到自己如此不堪,很差勁。自詡能夠看透人心、治愈救贖他人,卻始終無法洞悉自己的內(nèi)心。但他又覺得自己無比幸運,在他陷入迷茫的第七個年頭,那道熟悉的身影又入他眼。
此刻,她就在他面前,干凈剔透的眸子裝狠瞪他,模樣嬌憨動人。他又失笑,拿掉桃凜抵在自己身上的手指,攥在手心。
·沈翊“凜凜說是就是?!?/p>
·沈翊“但沒辦法,凜凜依然最喜歡我了。”
桃凜不滿的抽出自己的手,否定了他的話。盡管沈翊說的確實對,但她才不愿這么快就掉了面子答應他。
·桃凜“不喜歡,我恨你?!?/p>
·沈翊“恨就是愛?!?/p>
·桃凜“才不是。”
·沈翊“沒愛過怎么會恨我?”
沈翊依然耐心回答,望過來的目光變得溫柔而縱容薄唇挑起淺淺的弧度,伸手親昵地將她散亂的發(fā)絲綰在耳后。
搞得桃凜語塞,實在沒耐心與他犟下去。
“……”
·桃凜“你這什么歪理?!?/p>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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